戛然而止在瞭一个亟待被发现的隐藏明星的阶段。
不过,荀归知道,她还是可以给他营造出一个足够美好的假象来的。
告诉他,他其实已经很成功瞭。
之前已经提到过瞭,朗皓星这个人很单纯,
相当单纯,所以,他天真地以为,
这场演唱会,因为他的突然好转,
被他们一齐命名瞭“奇迹”的演唱会。
会赚到一点钱,可以还给荀归。
而荀归也继续配合著他的天真回应道。
“是呀,刚好收支平衡。”
朗皓星的演唱会顺利地办完瞭。
戴著一顶和他原来的发型很像的假发,
穿著一身很帅气的和王子一样的衣服。
因为头顶光打得特别足,因为没有人发现他蜡黄的脸色。
除瞭荀归,在场的所有人包括他自己,
都没有看出来他其实是一个快要死瞭的人。
终于到瞭最后一首歌的时候,
那是荀归这辈子听过的,
他唱的最难听的一首歌。
几乎所有的音都跑偏瞭,
比岳枫晴这样五音不全的“音痴”唱的还要难听多瞭。
观衆席裡其他人也和他的音准一样早就该走瞭,
满场也隻剩下荀归一个。
荀归突然很后悔,仅仅依靠堂哥这个过气明星的号召力好像还是不太够。
早知道该告诉大傢他得癌症瞭,还是终末期,
很快就要死瞭。那么大傢或许会因为同情,
因为知道这是他生命中的第一场或许也是最后一场演唱会,
而觉得同情和难过,即便那首歌都算得上是刺耳瞭,
也会一直留下来给他加油打气。
就和她一样。
那一百位,很遗憾地,就算荀归好言相劝,
给瞭钱也还是觉得实在是待不下去瞭,离开瞭。
而这个演唱会的意义似乎也随著这最后一首歌的结束,
完全变瞭。
朗皓星也不再想通过这个演唱会传达些什么,
留下些什么,隻是想给荀归好好唱歌。
这个故事或许一直都该这么讲才对。
讲成一个他暗恋成真的故事,
即便梦想没有实现,
他也永远无法从她的掌控裡逃走,
也没有关系。
他喜欢她,不能没有她,
这才是最重要的。
荀归的爱一直厚重深沉地围绕著他,
她给他规划的人生也确实是最完美的,
她也确实就是那个他最重要也最喜欢的人。
华音很好,很美,和她很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