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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第1页)

不过杨掌柜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叫伙计把人赶出去,因为白清明现在是他们望乡楼的二老板。

望乡楼之所以取了个这么老土的名字,是因为他们的大老板秦毓是望乡台的鬼差,白清明时常与鬼差打交道,与秦毓臭味相投结成了义兄弟。白清明在风临城开了个棺材铺,秦毓来看他,发现这的确是个山水秀丽的小城,也起了开家铺子的心思。可他做鬼差赚的是冥币,于是白清明出钱给他,不过每年要分一半的红利。

不过,一年多前,秦老板失踪了。

杨掌柜惶惶然地来找二老板,白清明只说,他迟早会回来的,你好好管酒楼就是。所以望乡楼的生意还是一直红火,而当有客人问及那个冷冰冰的秦老板去了哪里,伙计们也只说,我们老板去各国游历去了。

不过托锦棺坊的福,这几天的客人多了不少年轻的小姐,一个个打扮得像朵朵绽放的鲜花般异常赏心悦目。柳公子每日都抱着一只四蹄踏雪的鸳鸯眼黑狮猫,还把猫放在桌子上吃饭,小姐们也带猫、带鸟、带狗,把好好的酒楼搞得像个叽叽喳喳的花鸟市场。

“师父,为什么她们要把狗放在桌上吃饭?”

白清明认真想了想说:“她们觉得这样很有气质。”“可我不觉得把那么大的獒犬放在桌面上有气质啊。”“那不是有气质,那是变态。”“没错,我也是有暴露癖的变态,雪兔哥是有恋童癖的变态……唔……”柳非银用筷子插了只鱼丸子迅速堵住他的猫嘴,讪讪笑:“这孩子是从哪个不靠谱的大人那里听来的,呵呵呵呵。”“……”要是以往白清明非要正一正家规的,可最近柳非银乖得有些异常,让他摸不着头脑。于是他装不在意,只给白鸳鸯面前的小碟子里添了些酒让他把卡在喉咙里的丸子咽下去。这桂花酒闻着香喝着清淡却后劲儿十足,一餐饭吃下去猫崽子就醉得趴在桌上了。

回家的路上要经过运河边,河面上飘着几盏荷灯,有少年们提着灯笼出来捉金蝉。白清明趁着气氛好,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问:“你为什么不问在幻境里的事?”“我怕你难过嘛。”柳非银竟有些不好意思,“在幻境里拥有了一切,可出来后都成了假的。”“我是难过,可不是你想的那样。”“那是为什么?”白清明神色复杂地看了他一眼:“因为我亲手埋葬了你。”在心魔消失时,他的记忆全都回来了,他当然知道那是幻境,而且幻境中的少年白寒露也知道。即便如此他还是在幻境中留了半年,这半年中他和白寒露留在师父膝下,知道是虚幻的可每日还是过得很快活。幻境里的少年白寒露告诉他,即使我以后忘记了你,你也是我最重要的人,不要放弃我,不要恨我,因为那时的我太可怜了。

白清明觉得很幸福很圆满。

可他也很难过,因为在那个幻境里柳非银真实地死去了。“如果有一日你死了,我不会再去了,我已经葬过你一次。”他不想再做送葬人。“你这是诅咒本大爷啊!”柳非银得意洋洋,“本大爷才没那么容易死呢,在水潭里大爷马上就要挂掉的时候,就被城灵附体了!虽然我没看到城灵长什么样子,但是看在他救了本大爷的命的份儿上,本大爷承认他比本大爷帅那么一丁点!”

白清明皱眉:“你确定你是被城灵附体?!”“是啊,那个心魔是这么叫我来着,而且一城百姓几百年的记忆也只有城灵才有吧?”

城灵与心魔一样不属于天地孕育而生,而是人心之爱结成的灵体。一座城能结出城灵是很不容易的事,要住在这座城里的人真心喜爱着这座城,为了守护它愿意付出鲜血和生命,于是一座砖瓦铁木建成的死城便结出了灵魄,来守护它的城民。

风临城是个受城灵庇佑的灵秀之地,所以也孕育出不少精怪。白清明第一天来到风临城就去城中拜城,虽然能感受到城灵的气息,却始终找不到他的位置。风临城的妖怪们也说,他们也许久没有见过城灵了。

城灵有时会投胎到城中以人类之态活一世,亲自感受人间疾苦和凡人的喜怒哀乐,归位后便能懂得如何怜悯人类。“喂,你在想什么?”“最近一个见过城灵的妖怪也是在二十年前了。”“所以本大爷很幸运咯?”白清明看着他直摇头:“没有,是我太蠢了,竟然想到了最糟糕的一种可能。”“你说啊。”“我不说……”“你说啊你说啊你说啊你说啊……”

“我警告你别扯我的袖子,我数三下,一、二……”

“呀,又断袖了!”

“……”

(三)

独孤金金听说锦棺坊的侍女离家出走了,就主动把自己的贴身侍女苏尘借了过来。苏尘是做家务的一把好手,不仅接手了打扫房子的工作,连上次绿意打架踩漏的屋顶都补好了。

他们从馆子里吃了晚饭回来,苏尘便把冰好的瓜果雕成牡丹和莲花的形状摆在盘中,光看着就足够叫人惊奇了。不过更令人惊奇的是,这么一个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的女人竟然不会做饭。

“看小苏姑娘这么伶俐,能难吃到哪里去?”白清明觉得人只是容易对作风严谨的人太苛刻罢了。

柳非银只觉得自家老板太过天真而且不知轻重,便跟他讲了个血淋淋的故事。

当年独孤金金和柳非银在从学堂回家的路上捡到了苏尘,当时她已经饿得只剩下一口气,带回家用热水泡了泡就喊饿,而后喝了整整一锅稀粥,撑得直喊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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