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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汉朝想做长寿翁先学当孝道表演艺术家(第1页)

刚刚从秦朝“法治养老院”顺利毕业的老学员们,请整理好你的儒袍,调整好你慈祥中带着威严的表情——咱们的时空大巴,此刻正驶入一个将“孝道”刻进社会基因的王朝:大汉!

在秦朝,你的晚年被法律安排得明明白白。

那么到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汉朝,养老这事儿,总该回归温情、充满人伦之乐了吧?

对,但也不全对!

汉朝确实把“尊老养老”打造成了一场全国性的、持续数百年的“级文化运动”。

但你很快会现,这份“尊崇”背后,是无比浓厚的政治色彩和道德表演成分。

你的晚年,不仅仅是在养老,更是在参与一场关乎家族前途和个人名誉的“孝道真人秀”。

一、老年人的定义:年龄是张卡,特权直接拉满!

在汉朝,你的年龄就是你的身份资本,国家用律法和诏书的形式,为你提供了一份详尽的“老年特权清单”。

、官方认证的黄金年龄段:汉朝基本继承了先秦关于“老”的界定,但政策更加细化、更具操作性。

——五十六岁,步入“老年”:根据汉律,男子五十六岁称为“老”,可以免除部分算赋(人头税),这是国家给你的第一个红包。

——六十岁,待遇升级:进入“耆”的阶段,国家会依法减免其赋税徭役(更役)负担。同时,如果你持有国家颁的“王杖”(鸠杖,顶端刻有鸠鸟的特别手杖),那你就厉害了!

——七十岁,至尊:这是最重要的门槛。持有王杖的七十岁以上老人,享受的待遇堪称梦幻:

政治特权:地位“比六百石”(相当于郡级官员),见官不用跪拜。

法律特权:除非犯大逆不道之罪,一般小罪不予起诉。谁敢侮辱、殴打你,直接按“大逆不道”罪拉到街上处死!注:此条在不同时期执行力度或有差异,但律法规定极其严厉

经济特权:做小生意免税。

——八十、九十,神仙待遇:如果有老人达到八十、九十高龄,国家会赐予米、酒、肉、布帛,地方官还要亲自上门慰问。

至于王杖?

那就是你的“尚方宝剑”这根皇帝赐予的鸠杖,不是助行器,是你的“特权凭证”和“护身符”。

拿着它,你就相当于拥有了国家背书的“为老不尊”许可证(当然,也不能太离谱)。

走在街上,官吏百姓都得对你客客气气。

【吐槽区】

想象一下,你七十岁了,拄着王杖在街上溜达。

不小心撞到了一个地痞,他刚想火,一看你的王杖,瞬间脸色煞白,“噗通”跪下了:“老大人饶命!小人狗眼不识泰山!”

这感觉,是不是比开跑还拉风?

当然,你也得小心,别把这宝贝拐棍弄丢了,补办手续估计挺麻烦。

二、养老环境:国家带头“卷”孝道,家族拼命“秀”亲情

汉朝的养老,形成了“国家倡导+制度保障+家族内卷”的立体模式。

、国家政策:“养老令”与“举孝廉”

定期放“养老红包”:汉朝皇帝会频繁下“养老令”,赏赐全国的高龄老人布帛、酒肉、粟米。

比如汉文帝就下令“年八十三上,赐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这可是真金白银的投入。

——“举孝廉”制度:这是汉朝养老政策最绝的一招!

它将“孝”与“做官”直接挂钩。地方官必须定期推荐本地孝顺、廉洁的人才(“孝廉”)到中央做官。

这意味着,你儿子能不能当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对你“孝不孝”,以及能不能让外人“看到”他的孝。

——设立“三老”:从乡到县,都设立“三老”职位,作为道德模范和地方顾问,参与基层管理。

、家族责任:孝道是场“不能输的表演”

“——孝”的法律化:和秦朝一样,不孝是重罪。但在汉朝,它被赋予了更多的道德和政治意义。

——“郭巨埋儿”式的内卷:为了在“举孝廉”中胜出,子女们开始“卷”孝行。

于是出现了各种极端的、甚至变态的“孝行”故事,比如“郭巨埋儿”(为了养母亲要埋掉儿子)、“王祥卧冰”(冬天脱衣服卧在冰上求鲤鱼给继母吃)。虽然这些故事多出自后来的《二十四孝》,但其反映的“孝道表演”风气,在汉代已露端倪。

你的晚年生活质量,直接关系到你儿子的仕途。所以,你家里可能每天都会上演儿孙为你温席、扇枕、尝药的行为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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