撩开黑影包在头上的布,代熄因匆匆赶来,手电筒也随之照亮。
那是一个一只眼睛看不见的女人。
她的头发蓬乱,枯燥如甘草,皮肤暗沉多斑,眼角和嘴角的皱纹很深,比破碎的瓷器裂纹更深。
年纪不会低于四十岁。
她看上去神志不清,嘴里念叨着:“我什么也没看见,不要杀我,你杀了她,就不要杀我了!”
陈昉和代熄因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跳动的诧异。
“大姐,你别怕。”陈昉立刻伸手安抚疯女人,轻声道,“我是警察,不会杀你的。”
疯女人哆嗦着把手从头上拿下来,唯一的一颗黑溜留的眼珠子盯着陈昉,磁吸般的上下左右移动:“警察?不会杀我?”
“是的,人民警察,是来保护你的。”陈昉轻拍女人的背,等她瑟瑟地支起脖子,才问,“大姐,您说您看到谁杀人啊?”
听到后半句话,女人刚缓和一点的情绪又毁了,惊恐地拉住陈昉的手臂,两颗眼珠子堪比快要胀破的气球:“我不知道,别杀我,我没看见!”
“大姐,大姐。“搂住女人的肩膀,陈昉用身上的温暖给予她一剂定心丸,“你把你看见的告诉我们,我们把杀人的坏人抓住,他就没有办法对你怎么样了。”
又尖叫好一会儿,在陈昉不厌其烦的安慰下,女人才呆呆地歪着头,打电报一样,一个词一个词往外蹦:“杀人,把脑袋,砍了,把东西,藏了……”
两人不约而同神情一凛,陈昉加重语气问:“是什么东西被藏了?藏在哪里?”
“……藏了,藏在、藏在……”
说到重要地方,女人只会重复字眼,磨着磨着,远处传来一阵匆忙的脚步声。
手电筒的灯光也喊接踵而至——
“程芳华!程芳华!你又跑到这个晦气的地方!”
冲来的是一男一女。
见到陈昉和代熄因先吓了一跳,随之怒目圆瞪道:“你们是谁!想对她做什么!马上放开她!不然我报警了!”
叫嚷连发下,陈昉单手拿出证件,五指一动,封皮揭开,露出扉页明晃晃的字眼。
他们立刻噤声。
不敢正眼看,也不敢拿电话,局促不安地扯着衣服,站都不会站了。
一行人进入到老房子里。
这个没什么生气的地方,竟也因为两盏手电筒而有了那么点儿人味。
女人搂住疯女人,男人站在她们旁边,与陈昉和代熄因间隔两步对立。
“我叫程芳好。”女人不太有胆子直视警察,盯着其他地方,看起来这两个字让她心生惧怕,“她是我的姐姐,叫程芳华,他是我们的弟弟,程书恒。”
寻着另一只手电的光芒来源,陈昉精准发问:“你们的姐姐,出过什么事吗?”
“姐姐本来小时候烧坏了脑子,人就有点迷糊,眼睛也坏了一边,一个没注意就会乱跑,后来得了疯病,老是到这鬼地方来,蹲在角落不知道干什么。”
“她是怎么疯的?”陈昉接着问。
姐弟俩对视一眼,欲言又止。
气氛不太对。
除了疯女人,其余的呼吸都沉重了些许。
代熄因上前一步,把话题一转,对他们说:“这里发生的事情,你们都知道吧。”
其实发生过什么他自己都不清楚,但硬是表现出一副了然于胸的样子。
两人冷汗都下来了,还不吭声,看着他们的表情,代熄因幽幽地质询:“程芳华,是不是因为目击了杀人现场而吓疯的?”
最后几个字被刻意拖长,姐弟俩瞬间吓得两张脸煞白,比背后脱皮的墙还要白。
咬咬唇,程芳好还要否认,程芳华却因为“杀人”这两个字眼,惊恐地大叫:“救命!”
她张牙舞爪地在虚空中摆脱不存在的东西,从瞳孔中心爬出一条条红丝线,四面八方钻入眼窝。
嗓子缝里又捆不住地挣脱出重复破碎的话语:
“不要杀我!求求你不要杀我!我真的什么都没看见!放过我吧,放过我!”
她说个不停,程芳好根本拦不住她,只能使劲抱着她,咬得嘴唇失了色,眼眶有些泛红。
“事已至此,你们觉得还瞒得住吗?”代熄因不温不火地加了把柴。
他的身高对于其他的人而言是压倒性的,这样破败森然的室内更加剧了这种压迫。
多番考量下,程书恒无可奈何地开口:“大姐当初晕倒在家门口,一身的污泥,看上去就是从什么地方跑出来的,醒来以后便一直喊着杀人,埋尸之类的,没多久,警察就来了,问我们话,我们才知道这里发生了命案。
“但我和二姐一致决定什么都别说,因为大姐本来脑子就不清醒,经常会把无关痛痒的小事无限放大,又冒出来个杀人案,牵涉越多必然越危险,我们便只当她是是乱喊的。
“后来警察走了,大姐的疯病愈发严重,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跑到这里的院落躲起来,我们害怕举报后被凶手找上门,也不敢和任何人说这件事,就想把它烂在肚子里。”
一时寂寥。
“受了刺激通常会有两种情况,失忆,或者反复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