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他回到塞佛岛,总时不时想起那位金男孩,也因此更加留意书店货物的动向。
岛屿上拥有手机的人还在少数,能够有效打时间的书店很受欢迎,尤其是宋不周不在的时候,大家纷纷无所顾忌地前来光顾。
故事内容虽然老套,可细腻的描写还是吸引人们追读。
为了及时了解困于高塔的公主与骑士的后续,一周后,被硬币眷顾的少年再次接下出岛采买的任务。
说到硬币。
记忆中光是起到决定作用的运气游戏就换了两三种,百输无一胜的人最终在方弃白因体育特长班而受了轻度腿伤后顺利跳过这浪费时间的步骤。
大概是能量守恒定律,节省下来的精力会分毫不差地用在别处。
——“嗨,你喜欢蝴蝶酥吗?”
——“嗨,你可以看到我吗?”
——“嗨,嗯……蝴蝶酥好吃吗?”
一次又一次,男孩没有开口说过话。
宋不周也不在意,会继续买点心分享然后东扯西扯一些小事,往返于陆地和岛屿之间成为每周固定跑腿工作,如此坚持了大半年。
时值深秋,海鸥掠过,放眼望去乘船出岛的人越来越少,票价也越来越便宜。
他站在甲板上,远处天空和乌泱泱的城市以肉眼可见的度靠近。
在宋不周看来,陆地远没有人们口中描述得那么危险,或许是血脉中留存有母亲的冒险精神,又或许是感情缺缺导致的惯性冷静,让他见到更加开阔的世界心情平和,不起波澜。
体力不佳但也礼貌地拒绝了搭车邀请,他的身体已经自然而然按照记忆中的方向行走,面前有个幅度不大的上坡,两侧与最高点的宏伟建筑便是熙壤的领地,十年时光屹立不倒,格局的搭建也逐渐呈现出独有的风格——以得利者私家庄园为制高点。
郑席永远是一幅居高临下的神情,比起这条街的实际经济情况,反而在装潢方面更耗费心力,可以亏本,但不能不美观,这是他一直以来的主张。
很明显陆地上的人十分吃外表华美的这一套,明明早就电子书泛滥,此地依旧络绎不绝。
热度居高不下的熙壤书城几乎垄断了市场,娱乐大众的关注点也从商业层面转移到了个人生活,毕竟名气在身总归要接受讨论。
在外拒绝合作雷厉风行的老板竟然会纾尊降贵地在周末留出与小少年沟通的时间。尤其是前阵子送出刚刚拍卖所得的绝版礼物还被当面拒绝,这事情几乎人尽皆知。
但那些人不知道少年爱书可也没到如痴如醉的地步,只是单纯因为家中青苔书店耳濡目染,如今屡次到访的目的早已不是珍贵书籍了。
“嗨,给你蝴蝶酥,真可惜我的零花钱只够买两块了。”
他刻意放轻音量散笑容,将手中的点心递给男孩。
宋不周每次光顾的都是同一家面包房,看得出来那家店在当地很受欢迎,虽然价格稍贵但味道实在美味,门前长期排着两列队伍,三小时之前在还遇上一位自称给心上人购买蝴蝶酥的男生。
对方买完后才单手插着兜,装酷耍帅如小说里的角色般转身将点心赠与这位在排队过程中安静听自己讲话的小美人,并且老套做作地感叹“风里已经有了秋天的味道”。
宋不周呆到无语,再到不知所措,因为从对方“可爱的小姐”的称呼中知道,这个没眼力的家伙认错了性别还胡乱撩拨。
在岛上被人如见鬼般避讳惯了,他对自己的好看一无所知,也实在没有精力多解释什么,拒绝后带着礼貌的微笑从男生身边绕过去在店里重新买了两块,最后临走还随口提及“我给喜欢的人买也要亲自才行。”
三个小时之后,他将蝴蝶酥双手递给金毛男孩并且在对方依旧带着警惕的犹豫过程中耐心等待,直到对方伸手的时候,才注意到袖口的血渍和腕骨淤青。
显然,比上次严重。
宋不周:“……”
看上去比自己小不少的男孩,并没有所谓的稚气,由于没有进行过完整的问答所以对姓名年龄一概不知,也只能凭直觉猜测在八九岁左右。
细细算来,宋不周与男孩的接触时间加起来还不到72小时,只凭肤浅的了解根本想象不出这孩子平时的模样,更不会知道平日里他是怎样化为贴身管教的人口中的疯子,而现在反倒收敛浑身戾气,甚至会刻意更换体面一些的衣服,最重要的是将通常满满泥灰的双手洗得干干净净。
垂着脑袋的黄毛小狗,柔软头别在耳后露出虚弱可怜的脸色,手指扣住自己的袖口,绷带下的眼睛大概是瞥向身边人的方向。
“郑先生说你犯了错误在接受惩罚。”
他们坐在最后排的书架前,男孩听到这话抬头,从绷带的纹路能看出是眨了眨眼睛。
宋不周笑了笑,看向他:“事实不是这样,对吧?”
或许那一点连郑席本人都没有觉,谈话时他总会时不时提及自己顽劣不堪的小儿子,通过话里话外的描述,想象力比较充沛的少年开始走神,在脑海中构思出生长于荆棘玫瑰庄园深处的混世魔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