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是搞对象,不管是自己搞还是看别人搞。还有一件是搞乐队。
后者的优先级无限高于前者。
他果然立刻被转移了注意力。
“先等等,到了晚上,我带你去个地方。”他说。
*
这一天我哪都没去,就留在民宿里练琴。
今天天气好,有太阳但风很凉快。白天的时候楼上几乎没什么客人,只有下午的时候,早上那一家子去而复返。
这是一家看上去挺幸福美满的一家四口,父母的颜值都挺高。
两个小孩都是男孩,一个刚上幼儿园,一个据我目测大概介于未成年和成年之间。
雷哥一问,果然刚上大一。
下午回来的是两兄弟,哥哥带着弟弟弹钢琴。都说二胎大都性格迥异,放在这两兄弟身上也很符合刻板印象。
弟弟就像个多动症儿童,时时刻刻我的耳朵里都是他叽叽喳喳的声音。
“哥哥,这个是什么啊?”
“哥哥,我要玩这个,你帮我拿!”
“哥哥,那个大哥哥弹的是什么歌啊,你知道吗?”
我在心里说,弹的是你的送命曲。
这话我当然只会在心里说说,太暴力。
其实早些时候我也是厌童症重度患者之一,还写过一很狂的《小孩》,其中狠狠diss了包括我自己在内的所有熊孩子。
那个时候godnight才刚成立,主唱吉他贝斯鼓都齐全。
贝斯是个腼腆的理工男,提议乐队名的时候他提议叫goodnight,一个非常浪漫温柔的名字,被我大笔一挥划了个o,变得不伦不类中透着一丝狂。
《小孩》这歌收录在godnight第一张专辑里,那张专辑最终大卖34张。
考虑到我们四个人一人贡献了一张销量,跟自娱自乐也差不多。
说回这对兄弟。
这家人里的哥哥也是腼腆的性格。
他大概是看出了我的不耐烦,一边道歉一边把他弟往外拉。
他不说话的时候很没存在感,以至于我一开始根本没现他。一说话,我才看到了他的脸。
我现他的眼型很好看。脸也是很温柔斯文的长相,一看就是老师最喜欢的那种好学生。
把他弟弟按回去之后他无意识地抬头看了我一眼。
眼神相接的瞬间我顿了顿,突然冲他亲切友好地微笑了一下,然后告诉他:“这歌的名字叫《不期而遇》。”
他怔了怔,耳根肉眼可见地红了,有些窘迫的样子。
雷哥在旁边很响亮地“啧”了一声。
“差不多了。”他站起了身,“跟我走吧。”
我放下吉他,笑眯眯地跟着他站起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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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哥带我去了一家名叫流淌的酒吧。
这个名字很有意思,根据我的经验判断,一般起这种名字的酒吧老板本人应该也会是很有意思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