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衍再也没有了引导的能力,以前总觉得耀祖再粗鲁也不会吃了自己,现在他得收回这句话。
亲完之后,别说口水四溢了,他的唇舌都发麻,好半天没能说出话。
“你……干嘛啊?”林衍大口喘气,拉下化妆镜一照……果然,嘴唇都肿了,这让他一会儿怎么见人?
从包里翻出口罩,正要戴上,耀祖却按住他的手。
“还来?”林衍另一只手抬起,他真的有点生气了,这大谗狗要是敢再啃他,他就动手了。
庄逍遥却只是直勾勾地盯着他,咧嘴笑。
“再见,林哥!”
“再见,遥遥。”
林衍很无奈,他一看到耀祖那清澈又真诚的眼神,就什么气都消了。
依依不舍地下车,戴上口罩,拖着行李箱往机场里走。
林衍觉得,他和庄逍遥现在的关系,简直比他们没分手之前还如胶似漆,更像在恋爱……当然,这一秒,他们的确是在恋爱没错!
第62章唯一的帮手(上部完)
乘坐欧洲之星从PAR城到LON城只需两个半小时,庄逍遥下飞机的当天,就回到了U国,他曾混迹三年多的地方。
夜色深沉,码头区、泰晤士沿岸。
他熟门熟路地来到一间仓库前,门半掩着,里面传来混杂着吆喝、脏话和拍桌子的响动,他毫不客气地踹门而入。
聚在一起打牌的几个粗壮男人转身抬头,凶恶的目光在看清来人后变成了惊喜。
“天啊——是YAO!”
男人们一拥而上,将庄逍遥围住,粗糙的大掌拍打他的身体。他最近瘦了几斤,肌肉含量下降,抗击打能力不如从前,于是也终于体会到了一点,林衍被他兴奋时大力拍打的无奈。
庄逍遥十九岁那年,大概也是这个时节,来到了码头区。
他在这里做了三年多的装卸工,这些都是他的工友。他只打零工,领日结薪水,但工作时非常卖力,从不偷懒还主动帮忙,所以人缘很好。
他的消瘦也引起大汉们的疑问,纷纷问他离开这一年多干什么去了,是不是穷得吃不上饭?
庄逍遥认真回答:“没有,我家其实特有钱,我回去当败家子了,还抢了个漂亮老婆!”
众人哄堂大笑,说他这个傻小子又做白日梦,庄逍遥挠挠头,也哈哈大笑:“是啊,在做梦!”
工友们揽着他的肩膀要请他吃饭,他们一伙人来到一家马上要打烊的中餐馆,趴在桌子上打瞌睡的老板娘听到嘈嚷声刚要骂人,看到被簇拥在中间的庄逍遥立刻露出欣喜的笑脸。
“啊,是大遥!老公你快来,大遥回来了!”老板娘伸长脖子喊人。
“王姐,李哥,我好想你们啊!”庄逍遥也扯着大嗓门叫唤。
他在这里当了三年多的帮厨,小时工,饭点来帮忙,薪水不多,但饭菜管饱。
王姐和李哥为了他们推迟了打烊时间,吃完饭已经是深夜,工友和饭店老板都留他过夜,庄逍遥说自己有住的地方,就拎着林衍收拾的那个旅行箱走了。
他来到一条隧道,两侧已经躺满了流浪汉,找了一会儿才看到一个空位,地上有脏污,但无所谓,有个能挡雨的地方就已经很幸运。
外面下雨了,好在林衍塞了一把雨伞。
他靠着箱子蜷缩在地上很快睡着,他在这里当了三年多的流浪歌手,抱着一把垃圾箱里捡来的破吉他,每天扯着嗓子瞎嚎瞎唱,居然还真能挣到不少赏钱,比他在码头扛大包还要丰厚一点。
他拿那点钱买了台冒黑烟的摩托车,白天骑出去会被交警追在屁股后面贴环保罚单的那种。他半夜三更骑着那台摩托车从东城一直晃荡到西城,没油了就偷路边汽车油箱里的,被抓到挨了几次揍,但无所谓,他皮糙肉厚。
睡到半夜有小偷过来摸他的行李箱,被他一脚踹到肚子上滑出去七八米。懒得管那人会不会受伤,会不会报复自己,他翻个身继续睡。明天还有很多事情,他可能很长一段时间没办法入睡,这或许会是他人生中最后一个安稳觉。
清早又来到码头,这是最繁忙的时候,他帮工友开了一会儿装卸叉车,他特别有天分,手很稳,操作精准,货主很满意,还给他递了根烟。
在这里的三年,大概是他人生第二快乐的一段时光。
没脑子也没钱,每天忙忙碌碌只为吃饱饭,什么也不用想,反正也想不明白,只要感觉到太阳晒着脸,就是完美的一天。
不过不如没脑子但有钱,因为那样可以遇到林衍。
和工友们道别后,庄逍遥坐上一辆送货的顺风车,目的地是金丝雀码头——同样是码头,他离开的地方是大嗓门卖力气的工人们的天下,他要去的地方就是全U国精英们装逼的圣殿了。
街区上走着的人,都穿着英伦风格的西装三件套和手工定制皮鞋,头发往后梳,很多人戴着眼镜。行色匆匆,面无表情,似乎每个都一分钟几百万上下。
林衍上班时也这么穿,但林衍和他们都不一样,林衍总在笑,眼睛眯眯着,坐在办公桌后面,一脸宠溺地看着他笑。
他林哥对别人其实不这样,他林哥对别人还挺有高管气势的。
下班后的林衍就是另一个样子,很爱打扮,很懂搭配,穿得层层叠叠……庄逍遥看不懂,就是觉得脱起来有点麻烦。
不过后来也不用他脱了,他们约会时林衍都提前去,洗得软软香香,穿着浴袍坐在床上等。他只要一扯,就露出白皙的身体,非常柔顺地躺在他怀里,他想怎么搞就怎么搞,哪怕哭泣也不会反抗,只是轻声说:“遥遥,温柔一点。”
庄逍遥的思维又有点乱,他决定不再继续想,等找回脑子再想吧,他又不会失忆,没准变聪明之后,这些事情的记忆会更清晰。
连林衍在他身下颤抖时,落下的眼泪是忍耐还是恨,他都能分辨。
来到一间外墙爬满藤蔓的独立写字楼……InsightPsychologyter。
庄逍遥又忍不住吐槽,他不管有脑子还是没脑子,都理解不了,明明是间享誉全球的心理诊所,为啥外墙风格非搞得跟幢住着吸血鬼的神秘古堡一样。
暌违四年多,庄逍遥重新走进他来过157次的建筑。十六岁半到十九岁半,三年时间,每周一次的强制治疗,曾经是他的噩梦。现在想想也没有多么可怕,不过也许是他脑子还没找回来,智商太低,所以记吃不记打。
其实他也知道有一天他会回来,可是没想到这么快。
如果手段一直有效,如果脑子不自己突破“牢笼”,那么他最理想的计划,大概是五十来岁,吃喝玩乐够本了,庄鲲也被他熬死了,在各种副作用出现,自己彻底变成傻子,给姐姐们丢人又增加负累之前,找回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