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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洛思瑶起床,像往常一样伸了个懒腰,因为在家里,她直接穿着睡衣,披个外套就下床。
她把头发梳成丸子头后就开门。
门前依旧放着那张小桌子,桌上是一束玫瑰,今天的玫瑰是粉色佳人,花上放着一张卡片。
她一手抱着花束,一手拿起卡片。
还是那熟悉不过的字迹。
o:瑶瑶
昨天我很开心,因为你和我说话了,虽然说的很少,但足以让我幸福一整天。
今天的玫瑰是粉色佳人,花语是:初恋。
你是第一个让我心动的人。
第一个住进我心里的人。
我爱你。
新的一天,愿你开开心心。
—孟腾烨
合上卡片,洛思瑶眉眼柔软。
她下楼,孟腾烨听到下楼声就去准备早餐。
他这些天睡在一楼客厅的沙发上,洛思瑶的家只有两个睡房,刚开始林若慈和洛峰让孟腾烨睡他们的房间,孟腾烨不同意,他怎么能让岳父岳母睡客厅,他睡卧室呢。
在他的坚持下,林若慈和洛峰才不得不让孟腾烨当厅长。
孟腾烨是豪门家的贵公子,从小就睡柔软宽大的床,哪曾睡过沙发。
但见到洛思瑶后,哪怕沙发他都能睡着了。
洛思瑶离开的那3天,哪怕躺在最舒服的大床上他也睡不着。
3天,他睡了6小时不到。
见到洛思瑶后,他的心终于安稳,哪怕是睡沙发,他也甘之如饴,且睡得很好。
归根结底,都是因为有洛思瑶在。
他今天穿了一件纯白色的长袖毛衣,搭配一条宽松的浅灰色长裤,他的衣橱几乎都是西装,决定在云溪镇住下后,他发信息给助理,让他买日常穿的衣服过来。
不用工作,他就没必要天天穿西装这么正式了。
孟腾烨又高又白,所以一身浅色系的穿搭显得他更白更耀眼。
童话故事中的白马王子,应该就是长这样的。
那么好看,那么耀眼。
洛思瑶立刻撇开视线,她发现孟腾烨的状态又比昨天更好了。
脸上的肉似乎回来一些,整个人不再消瘦,‘憔悴’两字早就离他而去,毛衣似乎被他的肌肉撑起来了,她没去细看。
总之,他太适合浅色穿搭了。
冰山上的雪莲花,要是化成人形应该就长这样吧。
她心里想着,表面却不表现出来。
走到餐厅,坐上孟腾烨早就为她拉出来的椅子上。
孟腾烨自己盛了碗粥,拿了两个包子就去客厅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