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就写到三十几万字吧。
上一章写到张三谷被判死刑,她继续写下面的内容。
主角在组建商队之余,也会让商队在做生意的过程中,分些心神关注周围城镇村庄的一些陋习。
前世在被亲儿子活埋之前,主角也曾经亲眼见过村中别的老人被活埋一事,但很多时候她都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觉得那既然是别人的选择,她没必要置喙。
直到自己最后也被活埋,她才发现自己错的有多离谱。
所以重生归来之后,她选择“多管闲事”。
……
常潇一边写一边查阅资料,看到古代的那些“习以为常”的陋习时,忍不住紧皱眉头。
活埋老人这样的事还不算常见,很多人听到这样的事时还会怀疑到底是不是真的,然而溺死女婴这样的事却是众所周知的,且所有人都觉得在古代那样的环境里这是很正常的事。
且好多人都发自内心认为在古代那样的环境里,女婴从一开始生下来没多久就死去,总比活着一直受苦要好。
或许是吧。
但她还是希望有一个两全其美的情况。
“齐掌柜,这么多女婴,看管养护,可要不少时间和精力呢,你真要这般坚持?”
“既然做了,自然不能半途而废,”熊老太看着被抱过来的女婴,那张脸已经瘦的脱了相,甚至感觉不到呼吸声,让她忍不住压低声音“还活着吗?”
“齐掌柜放心,还活着呢,来时已经请县里的大夫瞧过,就是饿的,养一养就能好,可怜的,这孩子就这样被丢在荒山野岭,要不是正巧被我们看见,怕是要被野狼叼走。”
熊老太小心接过孩子:“既然被你们瞧见了,那就是缘分,合该活下来。”
“是,遇上了齐掌柜,是这孩子的福气。”
常潇动了动酸涩的手指,继续往下写。
重活一世,在熊老太看来就是天大的福运,她的命是捡来的,若还跟前世那样冷眼旁观,那她这一世活着也没有太大的意义。
商队走动做生意,比种地赚的钱多,那些钱赚来,已经让村里人过上了好日子,剩下多赚的钱,她全部都投入到了救助女婴这件事上。
或许这样的做法得不到回报,但至少她做了许多,就当是老天让她重活一世的回报。
“哈欠——”
常潇揉了揉眼睛,眯着眼看完新章内容,将新章发出去之后立即站起来,跺了跺微凉的脚。
网吧里的空调效果还不错,但主要集中在客人玩电脑的区域,前台这边只有从中心区域过来的余温。
而她鞋子里的棉花也扁了些,保暖效果并不好。
得买双新鞋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