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铭臣今天穿的一身白,上身长袖挽起了一截袖子,白色长裤刚好过脚踝,不管碰哪里都得留下一个黑手印。
“你试试。”钟铭臣一把抓住花瓷的手,想反手将她扣住,结果他还没使力,对方就碰瓷嚷嚷起来了。
“疼疼疼,拽坏了你赔我啊?我这手可金贵。”
那一纸四个字,要说是名家落笔估计也有人信,而且价格肯定不低。钟铭臣对这些虽然没下功夫,但是皮毛多少能看出来,那几个字,没有从小的童子功,写不出来。
钟铭臣:“这手金贵,你缺钱正好剁了卖。”
“靠,钟铭臣你是人吗?”
钟铭臣松开她纤细的手腕,刚刚推拉的过程中,难免自己手上也沾上了墨水,现在已经干了,光靠纸擦肯定是擦不掉了。
“洗手。”
花瓷到洗手台,把手放在水下冲,看见平台上放着一个印着猫爪广告的肥皂,是钟铭臣平时给她洗爪子用的香皂。
不过钟铭臣没那么好心,他一般都是把她丢到台子上,让她自己冲,如果换一只笨猫,根本不可能像她这么独立、好伺候。
花瓷拿着香皂搓手,给白色香皂都染成了灰的。抬头的瞬间看见身后站着的人,通过偌大的镜子盯她。
她可以确定,不是看,而是盯。
“你看我干嘛?”
“以我们现在的关系,哪怕做些别的也正常,不是吗?”钟铭臣过去单手撑在她身体一边,将她半裹在自己的怀里。
这个人说话不需要语气威逼施压,即便是平平淡淡一句话,也总能让人不寒而栗。
花瓷赶紧抽了纸将自己手上的水擦干,将人推开说:“做就做,你老这么看我,会让我觉得你爱我爱得无法自拔了。”
“说过了,看你眼熟。”钟铭臣听完她的笑话说。
花瓷心想,又开始想白月光了,她现在恨不得扇他两耳光。
跟着钟铭臣混了一顿下午茶,估摸着他还要回公司,花瓷就想趁着还有精力回趟家。当初死得太意外,没来得及拿点傍身的东西,正好今天回去把之前的首饰、包包带出来一些。
因为家里离这儿很远,打车过去实在太贵了,所以还是决定坐地铁到附近以后,再打车过去。
车子停在院外,花瓷叮嘱了别开远光灯,下了车后就让师傅先走了,自己留在院外,看着自己房间的窗,隔壁就是爸妈以前的屋子,现在这一栋都黑了灯,没人再点。
门前的菜园子在高悬的灯笼烛火照射下,才勉强看清,已经荒了。
门里热闹非凡,大家似乎在欢聚什么,看时间多半是临近年底的聚会。
花振凡做了生意后热衷于聚会扩充人脉,年底往往是最频繁的。
看来自己今天来得不是时候,这会儿人多,不好偷溜爬上去,花瓷心想。
这一晚上家里都不见三花,钟铭臣在家找了半天,最后才确定,猫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