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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2页)

加水,等烧开入味后下面条,煮到差不多了,锅盖一掀,满屋子都是番茄的甜酸香气。

叶从溪最后撒一把葱花,将荷包蛋也加进去,蛋黄半凝不流,筷子一碰就破,稠稠地往面汤里落。

她顾不得烫,将泡过汤汁的荷包蛋往嘴里塞,又快速吃了几口面条。

温热从喉头一直顺到胃里。

叶从溪长呼出一口气,太好了,活过来了。

这会儿脑子也跟开机了一样,嗡地瞬间冒出无数记忆碎片。

等她终于理出点头绪,惊得重重一咳,差点没被面条给噎死。

她,她居然穿到自己的小说里!

这是叶从溪二十二岁那年写的小说,那时她刚从大学毕业,拿着低得离谱的工资,就想着按网上说的写点小说当个副业。

但她实在不是这块料,写了几万字就弃坑了。

她笔下的叶大翔是粤省某个小县城出来的,因为家里原因,十多岁就来鹏城这边打工。

林秋娇是蜀地姑娘,也是背井离乡,在鹏城工厂打零工,遇上小混混被叶大翔英雄救美后,一颗怦怦乱跳的小鹿心就被钓走,没多久后,两人在一起了。

两人都不是能吃苦的人,打工也没恒心,赚到钱就躺,没钱就再出去混。

也幸亏现在是九零年代经济经济蓬勃不缺活干。

两口子还爱看去录像厅租港片看,被港城电影带成古惑仔,叶大翔三十多岁的人了,还染个黄毛,戴着假金链,穿着喇叭裤,腰上别着个不能通讯的二手bb机,带着一窝小弟喊他大哥。

一年后,两人生了个女儿。

到目前为止的剧情,都是叶从溪写的。

她本意是想要先抑后扬,让小混混叶大翔走幡然悔悟,然后发家致富的热血路线。

但写到这,她就弃坑了。

万万没想到这本烂尾书还能被剧情大神自己续写下去。

故事中的叶大翔后来没能浪子回头,反倒成了极品炮灰,而巷尾那个清贫少年江闻川则一路开挂,成了未来福布斯榜最年轻的大佬。

被夺去光环的叶大翔还坐了几年监狱,因为他的女儿……也就是原主,原主喜欢上了江闻川,并且在爸妈的鼓励下,开始追求他。

但江闻川并不喜欢她。

几次拒绝还被死缠烂打纠缠,江闻川冷着脸,用非常残忍的话点明自己对原主的厌恶。

原主大受打击,绝食两天两夜。

叶大翔心疼女儿,跑去把江闻川揍了一顿。

江闻川也没还手,顶着伤去了派出所报案。

所以叶大翔一大早就被警察带走了。

好不容易有了父母,虽然是两个极品杀马特,但她真不想他们跟故事里一样,一个蹲几年牢才出来,一个在家里天天哭成孟姜女。

叶从溪把最后一口汤面喝干,她一抹嘴,往派出所跑。

派出所传来一阵女人的哭声,那声音哭得真切,鼻音里全是委屈。

叶从溪进门顺着看过去,一眼就愣住了。

“求你了,我求你还不行吗?你就放过翔哥吧……”林秋娇拽着江闻川的衣服,透过她哭得一塌糊涂的劣质眼影跟死亡芭比粉口红都能看出这张鹅蛋脸有多好看。

叶从溪写那本小说时,确实存了一点私心。

她三岁那年被亲生父母丢福利院,心里也一直渴望能有真正爱自己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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