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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第1页)

剩下的,便再写封家信。

这样既能够聊表心意,也不会叫人疑心她这个李家的贵妃捎带了什么消息回去。

“冬燕,替本宫磨墨。”

洁白的宣纸铺在案几上,因着是在室内,依旧点了盏灯,将李芷荷的侧脸映照出几分昏黄,她手中的笔抬了又起,却怎么都落不下去。

她该说些什么?

五年的时光早就叫她变得沉默寡言,她不敢写信,不敢僭越,甚至不敢和任何人说起自己的心事。

“父亲见信展颜……”

“……女儿在宫中一切安好……”

“……愿您保重身体……”

笔一旦落下,似乎就有了控制不住的力量,李芷荷的字越写越小,越来越密,她开始还能勉强撑住自己的情绪。

可等到写到保重身体之时,眼泪再也止不住,尽数滚落在墨字之上。

她好想念父亲,好想念兄长,好想念雁门郡的一草一木,甚至于曾经叫她最讨厌的边关风雪,也在此刻尽数浮现在眼前。

过去她总是不懂事,偶尔会将父亲气的吹胡子瞪眼,可等到真的想要教训她的时候,却怎么都下不了手。

如今却断然醒悟,那时候唯恐躲避不及的教导,在此刻已然成为她再也回不去的过去。

“小姐……”冬燕在一旁慌乱看着正写着信便落下泪珠的自家小姐,顾不得主仆之别,拿出手帕便要替她拭泪。

李芷荷从回忆中被唤醒,她压住嗓中将要溢出的嚎啕,神情中是冬燕不能理解的悲痛,接过那张手帕,她看着眼前被泪水浸湿的信笺,猛地团成一团。

字字不忍观,句句不能再看。

“拿去烧了,”李芷荷的面容忽然冷下来,她的语气尽量平静下来,“别让外人瞧见了。”

甚至还要抽出空来,对冬燕稍作安抚:“我只是有些想家了,你说,现在雁门郡该是什么样子了?”

冬燕眼眶也不由得红了:“估摸着还要穿夹衣,那里风沙大,恐怕也没有落过雨呢。”

自家小姐真的好可怜,冬燕恨不得立刻找一匹千里驹,带着自家小姐一路回到雁门郡。可她只是同样压住了自己眼泪,生怕再叫人瞧见惹了祸事。

毕竟,冬燕已经记得,在这宫里,原是如此的叫人不安。

信笺被拿出去烧掉了,李芷荷思来想去,决定还是不要再写信——不然按照兄长那样聪慧和了解自己,定然会知道她恐怕过得不好。

毕竟再怎么努力维持原先的口吻,可她也不是五年前的李芷荷了,再怎么伪装终归也会被身边的人看出破绽。

将脸上的泪痕擦干净,又在上头轻轻敷了一层粉,李芷荷这才叫人去库房里头取出了那玄狐皮子,喊上春穗和夏翠,围坐在软榻上,琢磨着做上两对护膝。

鲜少见自家小姐做针线,冬燕匆匆忙忙到了凤仪宫里头的小厨房,打算把那信烧了后便立刻回去。

只是她前脚刚点了火,丢到灶里头,飞快转身离开之后,身后一个悄无声息的身影,便利落地灭了那火苗,将那团沾了眼泪的纸,多半给取了出来。

而后这悄无声息的身影,便飞快地朝着御书房的方向去了。

春穗瞧着这张上等的皮子,刚想要整块取用,却被自家小姐李芷荷拦了下来,。

之间李芷荷直起身子点了点这两张皮子的腋下之处,而后道:“整张取用,剪裁出来虽说是防风些,到底还是不便宜动作,若是平日还好,要是骑马射箭,恐怕还是不行的。”

“你瞧着这玄狐毛皮最好的地方就是这腋下,按照膝盖分成大小不同的块数,而后再按照这膝盖的形状缝合上去。”

“这样无论是骑马还是跑动,都不会碍事,并且若是有出汗,也可以从这缝隙之中稍稍透气些,不再叫人觉得不舒服。”

取这毛皮的时候,李芷荷一面说着,一面利落地选好了地方,好像做了成百上千次一样。

说着,她便要亲自动手剪裁,一旁的春穗连声劝道:“贵妃娘娘,切莫伤了手,还是奴婢来吧。”

李芷荷轻笑了一下,手上的动作丝毫没停,轻轻几下,几块完全符合规整、最顶尖部位的毛皮尽数都被取好了。

而后她拿起一旁的布料,摇了摇头,开口道:“这宫里头的料子精细是够精细了,可这护膝是给父兄用的,还是耐磨损最重要,冬燕,我记得压箱子的里头有两块粗麻布,原是用来垫着在底下的,你去取了。”

待到那料子来了,不多时她又利落地剪裁成了合适的地方。

春穗不由得有些目瞪口呆:“贵妃姐姐,奴婢竟然从来没见您做过这个。”

李芷荷笑着执起针线,顺手便缝制了起来,没有多解释。

那一年赵瑾行除夕之日里要祭祖,即便是身为皇帝也要跪在严寒的冰雪之上,说是要一连七日。

上辈子的她心疼的不行,早早的就开始挑灯准备,一张又一张的皮子挨个亲手挑过,又找了秀坊里头的老师傅教习了许久,只为了能够亲手给他做一对厚实的护膝。

可惜了,对方看着那对护膝,不曾瞧见她手上千疮百孔的伤痕,只是说以后这种事交给宫人们就好了。

何必,多此一举。

如今想来,也幸好有了那一茬,这才叫她此时有了东西可以带给父兄。

这边正如火如荼地缝制着护膝,那边的御书房里头就听到了一阵又一阵的咳嗽声。

赵瑾行喝了一盏浓茶,勉强压住了头晕目眩,而后对着底下担忧的大臣们的脸色,开口道:“既然此事已有定论,便即刻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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