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室门被轻轻推开的那一瞬,暖气裹着壁炉残余的松木香扑面而来,像一只无形的手把冷空气从我毛孔里全部挤了出去。
温梨背对着我,站在衣帽间那面落地镜前,已经把杏色羊绒衫脱了一半。
高领被卷到锁骨上方,露出后背大片雪白的皮肤。
肩胛骨随着呼吸轻微起伏,像两片被月光打磨过的薄瓷。
脊柱那道浅浅的沟壑一路向下,没入腰窝,又被睡裤松紧带截断。
睡裤是纯棉的,浅灰色,裆部因为刚才蹲着跟我玩而微微起球,勾勒出臀瓣最饱满的那条弧度。
她没察觉我已经跟进来了。
或者说,她故意装作没察觉。
我站在门口,爪子无声地踩在地毯上,四条腿因为过度兴奋而微微抖。尾巴已经不是摇,是几乎要甩断的螺旋桨。
然后我动了。
像所有刚被领回家却又压抑不住本能的哈士奇那样——
我开始狂奔。
不是小跑,是真正的、带着风声的、绕室一周的疯跑。
先是绕过床尾那张堆满写本的胡桃木书桌,爪子在木地板上打出“哒哒哒哒”的急促鼓点;接着一个急转弯,差点撞翻床头柜上那盏铜杆磨砂玻璃台灯;再一个九十度变向,从她身后掠过,带起一阵气流,把她后腰的碎全部掀起来。
温梨“呀”地短促叫了一声,手里的睡衣差点掉地上。
“小混蛋你——!”
我已经冲到床对面的飘窗底下,爪子在厚窗帘上蹬了一下,借力再度弹射回来。
第三圈。
第四圈。
整个卧室变成我的赛道,而她,是终点线上唯一静止的、光的、让我疯的奖杯。
最后一次刹车,我几乎是贴着她小腿停下的。
鼻尖离她脚踝只有两厘米。
呼出的热气喷在她脚背上。
她低头。
我仰头。
四目相对的那一秒,我张嘴,精准地叼起她刚才随手踢到床脚的那只毛绒拖鞋——左脚的那只,浅粉色,鞋面绣着一只歪头吐舌的卡通柴犬。
鞋带上还残留着她脚踝的温度和一点点乳霜的甜香。
我叼着它,小跑两步,屁股高高翘起,尾巴像metronome一样疯狂左右甩动,然后——
非常郑重地、献宝似的,把那只沾满我口水的拖鞋,轻轻放在她赤着的右脚边。
“……”
温梨沉默了整整五秒。
然后她慢慢蹲下来。
睡衣还挂在肩膀上,领口大开,胸前那片沟壑随着呼吸起伏,阴影在暖光灯下被拉得很长。
她盯着地上的拖鞋。
拖鞋正中央,有一滩新鲜、透明、带着我体温的口水,正缓慢向四周晕开,把粉色绒面染成深一圈的湿痕。
她抬眼看我。
眼神很复杂。
有无奈,有好笑,有一点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危险的暗色。
“你这是……”
她声音很轻,像怕惊动什么。
“在跟我宣誓主权?”
我喉咙里滚出一声满足的、拖得极长的“呜噜——”
尾巴甩得更凶了。
温梨忽然伸手,一把捏住我的两颊。
力道不重,却不容反抗。
她把我脸扯到她眼前,鼻尖几乎抵着鼻尖。
“你知不知道,”她一字一顿,“哈士奇的口水是这个世界上最难洗的东西之一?”
我眨巴眼。
她又凑近一点,呼吸喷在我脸上,带着刚刷过牙的薄荷味和一点残余的红酒余韵。
“而且你选的还是我最喜欢的那双拖鞋。”